营业汇总表,是对每个营业日各项经营数据进行汇总统计的一张表,通过这张表可以清楚知道每个营业日门店经营情况,但这个表究竟是怎么统计的呢,

下面就教大家如何看懂营业汇总表。


1、应收金额:这个应该很好理解,应收就是没有扣减任何优惠及打折等等的一个原始统计数据。


2、实收金额:实收是在应收基础上扣减了打折、免收等数据后的统计数据,具体扣减项为(折扣金额、冲调、免收、免单金额、代金券)。


3、微信支付:该项统计在门店未发起微信代金券活动时,那统计多少就是多少,但如有微信代金券核消时,需扣减微信优惠项统计金额后才是此项真实收益。


4、营业收入:此项是在应收基础上扣减了一些打折优惠数据后的统计数据,具体扣减项为(折扣金额冲调、免收、代金券)。


疑问解答:

1、统计项那么多每个营业日的收入到底以那项统计数据为准?

答:这要看你查帐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只是看流水那就是看应收,如果看营业额那就是营业收入,如果要看实际收入那就看实收。


2、财务做帐及员工每日交帐就以这张表为每个营业日交帐入帐依据可以吗?

答:不可以,此表只体现了每个营业日本身经营数据,如门店有启用会员充值,由于充值款不能作为营业收入此表并未包括在内,但员工及财务也是应每日上交及入帐的,所以每日员工交帐及财务入帐还应包括会员管理内的【充值记录】统计项。


3、报表中的冲调项是怎么产生?

答:冲调项为系统自动生成数据,具体构成为如:后台结帐方式启用了,四舍五入、全入、全免,又或者如会员启用了积分抵现,扫码点餐启用了满减优惠等等产生的一些正负数据,如要查看此项具体构成明细可在后台销售报表【冲调明细】内了解。


4、营业汇总表统计的微信支付宝收款金额为什么与银行实际到帐金额不符?

答:营业汇总是根据系统门店管理内设定的日始日结时间计算,但微信支付宝是按24小时制自然日计算,这就会造成如,酒吧、烧烤类跨天营业店,统计金额与实际到帐金额对不上问题,示例:跨天营业店日始日结时间设定的是05:00,但微信支付宝结算时间是00:00,这时零点后的微信支付宝交易,微信支付宝会把它归为第二天,但系统营业汇总表还是会把此类交易归类为头天,于是就造成了营业汇总微信支付宝交易金额与实际结算不一致问题,这时我们就要借助另外一张【网络支付】表来核对,零点前交易是多少,零点后交易是多少,因微信支付宝结算只会结算当天零点前的交易,零点后交易要等下个自然日后才能结算。